|
明代县衙规制与日常政务处理程序初探 |
[历史学本科毕业论文]
县衙是明代县级政府的办公官署,可以说是一县的政治中心。县官、佐贰、首领等朝廷职官和六房书吏,按规定都要在县衙中居住和办公,大量的执事差役也在县衙中听候官吏差遣,县级政府的刑名、钱谷等日常政务主要是在县衙中完成的。此外县衙内外还有监狱、仓库、县学、宾馆、驿站、递运所等相关机构和设施。考察明代县衙的布局和结构,以及日常政务在其中的运行流程,对于我们理解明代县级地方政府的实际运作当是极有助益的。(注:关于明代县衙及其政务运转的研究,此前主要有柏桦的《明代州县衙署的建制与州县政治体制》(《史学集刊》1995年第4期)、 《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刘鹏九的《内乡县衙与衙门文化》(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李志荣的《元明清华北华中地方衙署建筑的个案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及美国学者Thomas G. Nimick的博士论文《晚明的县、县官与衙门》(The County, the Magistrate, and the Yamen in Late Ming China. Ph. D. Disserta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1993)。以上成果对研究明代县衙的建筑格局和衙门文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对明代县衙的具体规制和政务运作流程还缺乏深入细致的说明。)
一、明代县衙的规制
据学者的新近研究揭示,中国古代地方官衙的建筑格局到明代发生了一个显著的变化,这就是明初太祖颁行了地方衙署建设应遵循的“范式”。这一规制与前朝的主要不同在于“府官居地及各吏舍皆置其中”。[1](P22) 洪武初王祎《义乌县兴造记》载:“今天子既正大统,务以礼制匡饬天下。乃颁法式,命凡郡县公廨,其前为听政之所如故,自长贰下逮吏胥,即其后及两傍列屋以居,同门以出入,其外则缭以周垣,使……
<<<<<全文未完,本文约9625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
|
|
投稿人:fd4rtf |
|
最后编辑:admin46 |
历史学本科毕业论文 | 历史学本科毕业论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