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目录 | |
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2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2-25页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 第12-15页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第15-20页 |
三、研究路径及研究方法 | 第20-22页 |
四、创新与发展 | 第22-25页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基本范畴与属性 | 第25-51页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概念、特征与历史沿革 | 第25-40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概念 | 第25-26页 |
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特征 | 第26-29页 |
三、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历史沿革 | 第29-40页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性质、目的及功能 | 第40-46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双重属性 | 第40-42页 |
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目的是实现权利人效率与正义 | 第42-43页 |
三、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呈现法律救济的多元功能 | 第43-46页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与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辨析 | 第46-50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与财产保全的辨析 | 第46-48页 |
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与先予执行的辨析 | 第48-50页 |
本章小结 | 第50-51页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法理正当性与时代需求 | 第51-73页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是绝对权消极性的应然选择 | 第51-60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契合知识产权无形性的特点 | 第51-52页 |
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符合知识产权时间性的要求 | 第52-53页 |
三、知识产权诉前禁令体现了私权主体平等与诚信原则 | 第53-54页 |
四、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弥补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不足 | 第54-55页 |
五、知识产权诉前禁令是行使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 第55-60页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蕴含正当程序的理念 | 第60-66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蕴含当事人适格的理念 | 第60-61页 |
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蕴含程序中立的理念 | 第61-62页 |
三、知识产权诉前禁令蕴含程序平等的理念 | 第62-64页 |
四、知识产权诉前禁令蕴含程序参与的理念 | 第64-66页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是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措施 | 第66-72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是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必然要求 | 第66-68页 |
二、诉前禁令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法律保障 | 第68-69页 |
三、诉前禁令顺应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发展潮流 | 第69-72页 |
本章小结 | 第72-73页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审查标准的域外镜鉴与学说 | 第73-99页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审查标准的域外镜鉴 | 第73-88页 |
一、两大法系对“胜诉可能性”的要求宽严不一 | 第73-76页 |
二、两大法系对“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认定具有趋同性 | 第76-78页 |
三、两大法系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权衡”内容范围界定不同 | 第78-82页 |
四、两大法系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的考虑侧重点不同 | 第82-86页 |
五、两大法系对“反面排除因素”的充分肯定 | 第86-88页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审查标准的理论学说 | 第88-98页 |
一、“双标准说”缺乏考虑“胜诉可能性” | 第88-89页 |
二、“三标准说”缺乏考虑“公共利益的影响” | 第89-94页 |
三、“四标准说”是比较全面科学的观点 | 第94-98页 |
本章小结 | 第98-99页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适用的现实省察 | 第99-119页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适用状况 | 第99-102页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适用中发现的现实“症状” | 第102-108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适用率低 | 第102-103页 |
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程序规范不完善 | 第103-107页 |
三、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审查标准不明确 | 第107-108页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适用中的现实“病因” | 第108-118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受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影响 | 第108-109页 |
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立法模式的混淆 | 第109-111页 |
三、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司法环境的缺失 | 第111-118页 |
本章小结 | 第118-119页 |
第六章 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的合理进路 | 第119-159页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实体制度的完善 | 第119-124页 |
一、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分离的立法趋势 | 第119-121页 |
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实体请求权制度的完善 | 第121-124页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程序制度的完善 | 第124-144页 |
一、从程序独立价值的视野构建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程序制度 | 第124-127页 |
二、以当事人适格理论“筛选”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申请人 | 第127-128页 |
三、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审查应采取辩论原则并允许例外 | 第128-132页 |
四、分类型方式规定不同的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审查时限 | 第132-133页 |
五、申请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应提供担保并允许例外 | 第133-138页 |
六.健全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救济机制主要在于完善复议与赔偿程序 | 第138-144页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审查标准的完善 | 第144-158页 |
一、采用“两分法”证明“胜诉可能性” | 第144-149页 |
二、采取审慎型思路认定“难以弥补的损害” | 第149-152页 |
三、借鉴日本利益衡量理论进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权衡” | 第152-154页 |
四、在“公共利益”概念统一化前提下判断“公共利益的影响” | 第154-158页 |
本章小结 | 第158-159页 |
结论 | 第159-160页 |
参考文献 | 第160-166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166-167页 |
致谢 | 第167-168页 |
附件 | 第1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