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目录 | |
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4页 |
绪论 | 第14-39页 |
一、研究缘由 | 第14-15页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第15-24页 |
(一) 法治 | 第15-18页 |
(二)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 第18-19页 |
(三)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 | 第19-24页 |
三、研究意义 | 第24-25页 |
四、研究现状述评 | 第25-34页 |
(一)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研究 | 第27-29页 |
(二)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的研究 | 第29-30页 |
(三)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研究 | 第30-33页 |
(四)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 | 第33-34页 |
五、基本思路 | 第34-36页 |
六、研究方法 | 第36-37页 |
七、创新之处 | 第37-39页 |
第1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和现实依据 | 第39-64页 |
一、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 | 第39-53页 |
(一) 批判和借鉴资产阶级法治思想 | 第40-47页 |
(二) 批判和吸收空想社会主义的法治构想 | 第47-53页 |
二、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现实依据 | 第53-64页 |
(一) 实现无产阶级公民权的需要 | 第54-57页 |
(二) 从“批判的武器”到“武器的批判” | 第57-61页 |
(三) 巴黎公社法治经验的总结 | 第61-64页 |
第2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 | 第64-89页 |
一、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萌芽期(1835-1844年) | 第64-70页 |
(一) 在新理性批判主义的发展中不断摸索 | 第64-66页 |
(二) 由新理性批判主义转向历史唯物主义的尝试 | 第66-70页 |
二、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形成期(1845-1848年) | 第70-74页 |
(一)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中不断思考 | 第70-72页 |
(二) 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共产党宣言》的问世 | 第72-74页 |
三、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发展期(1848-1895年) | 第74-89页 |
(一) 1848年欧洲革命及革命失败后的探索 | 第74-77页 |
(二) 第一国际期间同改良主义等的斗争 | 第77-80页 |
(三) 对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经验总结 | 第80-85页 |
(四)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进一步提炼理论 | 第85-89页 |
第3章 对资产阶级法治的深刻批判 | 第89-104页 |
一、对资产阶级法治虚伪性的批判 | 第89-94页 |
(一) 资产阶级法治不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 | 第89-90页 |
(二) 资产阶级法治不符合实质法治的要求 | 第90-91页 |
(三) 资产阶级立法目的是保障资产阶级利益 | 第91-92页 |
(四) 资产阶级司法完全由资产阶级操控 | 第92-93页 |
(五) 资产阶级选举制度是保障资产阶级特权的 | 第93-94页 |
二、对资产阶级法治中公民权与人权二元分立的批判 | 第94-99页 |
(一) 资产阶级法治中的公民权与人权分离 | 第95-98页 |
(二) 资产阶级宪法是公民权与人权二元分立的体现 | 第98-99页 |
三、对资产阶级法治狭隘性的批判 | 第99-104页 |
(一) 资产阶级法治是政治解放的局限性的体现 | 第99-101页 |
(二) 资产阶级法治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对立的体现 | 第101-102页 |
(三) 资产阶级法治是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的体现 | 第102-104页 |
第4章 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构想 | 第104-134页 |
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第104-111页 |
(一) 何谓社会主义法治 | 第104-105页 |
(二) 社会主义法治何以必要 | 第105-107页 |
(三) 社会主义法治何以可能 | 第107-111页 |
二、社会主义法治的体系: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 第111-127页 |
(一) 宪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大法 | 第111-115页 |
(二) 刑法和诉讼法保障司法公正 | 第115-117页 |
(三) 国际法和环境法是社会发展的新需要 | 第117-119页 |
(四) 民商法是衡量社会交往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 第119-122页 |
(五) 经济法是指导经济活动和劳动行为的准则 | 第122-124页 |
(六) 婚姻家庭法是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重要保证 | 第124-127页 |
三、社会主义法治的机制:“五位一体”保障实质法治的实现 | 第127-134页 |
(一) 立法是关系法治运行效果的首要环节 | 第128-130页 |
(二) 司法要体现人民意志和人民主权 | 第130-131页 |
(三) 执法需要对公权力进行合理限制 | 第131页 |
(四) 监督是人民的合法权利 | 第131-132页 |
(五) 守法是公民的义务 | 第132-134页 |
第5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特色 | 第134-175页 |
一、法治与自由的辩证统一 | 第134-145页 |
(一) 自由是法治的核心价值 | 第134-138页 |
(二) 法治是自由的保障 | 第138-142页 |
(三) 法治的类型直接关系着自由实现的程度 | 第142-145页 |
二、法治与民主的相向发展 | 第145-155页 |
(一) 民主是法治的政治基础 | 第145-149页 |
(二) 法治是民主的规则与手段 | 第149-153页 |
(三) 法治类型与民主性质紧密联系 | 第153-155页 |
三、法治与平等的相互关照 | 第155-164页 |
(一) 平等是法治的内在要求 | 第155-159页 |
(二) 法治是实现平等的重要手段 | 第159-162页 |
(三) 不同类型的法治体现出权利平等与实质平等的差异 | 第162-164页 |
四、法治与人权的相互依存 | 第164-175页 |
(一) 人权是法治构建的重要因素 | 第165-168页 |
(二) 法治是人权从应然走向实然的必要保障 | 第168-172页 |
(三) 法治类型体现了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 | 第172-175页 |
第6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理论贡献 | 第175-200页 |
一、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法治思想 | 第175-178页 |
(一) 对法治的批判和建构都是以社会发展状况为基础的 | 第175-177页 |
(二) 有法制未必有法治,有法治必定有法制 | 第177-178页 |
(三) 不同社会类型的法治存在一定差别 | 第178页 |
二、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思想来源 | 第178-191页 |
(一)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指明方向 | 第179-181页 |
(二)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发展——列宁法治思想 | 第181-186页 |
(三)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第186-191页 |
三、对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过时论”等错误观点的批驳 | 第191-200页 |
(一) 基于历史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的“过时论”等谬误 | 第191-195页 |
(二) 对“过时论”等谬误的回应 | 第195-200页 |
第7章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价值 | 第200-219页 |
一、对推进立法治理的启示 | 第200-203页 |
(一) 立法治理要缓解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 | 第200-201页 |
(二) 立法治理应当公众参与、特色创新 | 第201-202页 |
(三) 立法治理要明确治理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 第202-203页 |
二、对加强政府治理的指导 | 第203-206页 |
(一) 政府治理要推进治理体系法治化 | 第204-205页 |
(二) 政府治理要促进治理能力法治化 | 第205-206页 |
三、对重视党的治理的启导 | 第206-209页 |
(一) 依法从严治党是党的治理的必由之路 | 第207-208页 |
(二) 依法执政是保障人民主权和民主的必要举措 | 第208-209页 |
四、对增强社会组织治理的指引 | 第209-211页 |
(一) 社会组织治理是实现平等的重要手段 | 第209-210页 |
(二) 社会组织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不断体现 | 第210-211页 |
五、对培育法治公民的引领 | 第211-219页 |
(一) 培育法治公民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 | 第212-216页 |
(二) 培育法治公民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 | 第216-219页 |
结语 | 第219-221页 |
参考文献 | 第221-228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及科研情况 | 第228-229页 |
致谢 | 第229-2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