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目录 | |
中文摘要 | 第1-10页 |
Abstract | 第10-12页 |
引言 | 第12-15页 |
一、新中国探矿权取得法律制度的沿革 | 第15-22页 |
(一)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 | 第15-17页 |
1. 矿业法律制度的恢复 | 第15-16页 |
2. 勘探体制的发展 | 第16-17页 |
(二)改革开放后至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订前的过渡时期 | 第17-19页 |
1. 矿业法律制度的建设 | 第17-18页 |
2. 勘探体制的发展 | 第18-19页 |
(三)1996 年《矿产资源法》修订至今的市场经济时期 | 第19-22页 |
1. 矿业法律制度的发展 | 第19-20页 |
2. 勘探体制的发展 | 第20-22页 |
二、探矿权有偿取得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第22-27页 |
(一)经济属性层面的问题 | 第22-24页 |
1. 探矿权价款收缴意义的扭曲 | 第22-24页 |
2. 地勘成果收益缺失的问题 | 第24页 |
(二)法律制度层面的问题 | 第24-27页 |
1. 探矿权法律属性不清 | 第24-25页 |
2. 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概念不清 | 第25-26页 |
3. 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取得法律制度内容的混淆 | 第26-27页 |
三、对我国探矿权有偿取得法律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 第27-35页 |
(一)对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身份的误用 | 第27-29页 |
1. 探矿权用益物权属性定性失当 | 第27-28页 |
2. 没有区分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关系 | 第28-29页 |
(二)对政府矿业活动管理者身份认识不足 | 第29-31页 |
1. 对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认识不足 | 第29-30页 |
2. 对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和政府行政管理者身份认识存在偏差 | 第30-31页 |
(三)忽视地勘单位市场主体地位 | 第31-35页 |
1. 地勘单位市场主体地位难独立 | 第31-32页 |
2. 对地勘成果财产性保护的不足 | 第32-35页 |
四、国外探矿权有偿取得法律制度借鉴 | 第35-42页 |
(一)国外探矿权取得制度概述 | 第35-37页 |
1. 国外矿产勘探的市场主体及勘查市场的运行机制 | 第35-36页 |
2. 国外探矿权有偿取得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 第36-37页 |
(二)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矿产勘查许可制度对我国探矿权有偿取得法律制度的借鉴 | 第37-39页 |
1. 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矿产勘查管理制度 | 第37-38页 |
2. 萨斯堪彻温省矿产勘查管理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 第38-39页 |
(三)俄罗斯矿产资源法对我国探矿权有偿取得法律制度的借鉴 | 第39-42页 |
五、完善探矿权有偿取得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42-47页 |
(一)明晰探矿权的法律属性 | 第42页 |
(二)完善探矿权有偿取得交易法律制度 | 第42-43页 |
(三)完善探矿权有偿取得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建设 | 第43-45页 |
1. 降低一级市场出让探矿权的门槛 | 第43-44页 |
2. 完善探矿权转让二级市场 | 第44-45页 |
(四)明确地勘成果的产权性质并增设地勘成果转让价金 | 第45-47页 |
结论 | 第47-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0页 |
研究成果 | 第50-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第52-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