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目录 | |
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绪论 | 第8-11页 |
第一章 刑事和解概述 | 第11-20页 |
第一节 刑事和解的内涵 | 第11-13页 |
第二节 刑事和解与近似概念的区别 | 第13-17页 |
一、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 | 第13-14页 |
二、刑事和解与“私了” | 第14-15页 |
三、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 | 第15-16页 |
四、刑事和解与恢复性司法 | 第16-17页 |
第三节 刑事和解的功能 | 第17-20页 |
一、促进社会关系恢复与化解矛盾 | 第17页 |
二、节约司法资源 | 第17-18页 |
三、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 第18-19页 |
四、有利于改造罪犯与控制再犯罪 | 第19-20页 |
第二章 国外刑事和解制度借鉴 | 第20-30页 |
第一节 主要西方国家的刑事和解立法 | 第20-22页 |
一、英国的刑事和解立法 | 第20页 |
二、美国的刑事和解立法 | 第20-21页 |
三、新西兰的刑事和解立法 | 第21页 |
四、法国的刑事和解立法 | 第21-22页 |
五、意大利的刑事和解立法 | 第22页 |
第二节 国外刑事和解程序中检察官的角色定位 | 第22-25页 |
一、英国刑事和解中检察官的角色定位 | 第22-23页 |
二、法国刑事和解中检察官的角色定位 | 第23-24页 |
三、意大利刑事和解中检察官的角色定位 | 第24页 |
四、德国刑事和解中检察官的角色定位 | 第24-25页 |
第三节 国外刑事和解制度模式 | 第25-28页 |
一、社区调停模式(community model) | 第25-26页 |
二、转处模式(diversion model) | 第26页 |
三、替代模式(alternative model) | 第26-27页 |
四、司法模式(justice model) | 第27-28页 |
本章小结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我国刑事和解的模式和检察机关的角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30-40页 |
第一节 我国刑事和解的主要模式及检察机关的角色现状 | 第32-36页 |
一、加害方—被害方自行和解模式 | 第32-33页 |
二、司法调解模式 | 第33-34页 |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模式 | 第34-36页 |
第二节 刑事和解存在的问题 | 第36-40页 |
一、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 第36页 |
二、突破刑事诉讼法规定 | 第36页 |
三、造成“以罚代刑” | 第36-37页 |
四、削弱刑罚一般预防功能 | 第37页 |
五、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 | 第37-40页 |
第四章 我国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职能定位及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 第40-56页 |
第一节 我国构建刑事和解的基础 | 第40-42页 |
一、司法理念和刑事政策基础 | 第40-41页 |
二、传统文化和实践基础 | 第41-42页 |
第二节 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的角色定位 | 第42-47页 |
一、检察机关不适宜担任和解的主持人 | 第45页 |
二、检察机关应有启动和解程序的告知权,但无主动启动权 | 第45-46页 |
三、检察机关对和解协议的审查权 | 第46-47页 |
四、检察机关对无效和解的监督权和撤销权 | 第47页 |
第三节 刑事和解的构建 | 第47-51页 |
一、刑事和解的条件 | 第47-49页 |
二、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与范围 | 第49页 |
三、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 | 第49-50页 |
四、刑事和解的程序 | 第50-51页 |
第四节 与刑事和解相关的检察工作配套措施的完善 | 第51-56页 |
一、适度扩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 | 第51-52页 |
二、探索并完善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 | 第52页 |
三、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 第52-54页 |
四、建立检察联络室制度 | 第54-55页 |
五、建立健全后续帮教措施 | 第55-56页 |
结论 | 第56-57页 |
参考文献 | 第57-60页 |
致谢 | 第60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