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目录 | |
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引言 | 第7-9页 |
第一章 理想:“双被告”制度的最初设想 | 第9-16页 |
一、经复议案件行政诉讼被告制度的立法沿革 | 第9-11页 |
二、“双被告”制度的设立依据 | 第11-12页 |
三、“双被告”制度的立法初衷 | 第12-16页 |
(一)解决复议维持率高问题,发挥主渠道作用 | 第12-13页 |
(二)强化司法监督功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第13-14页 |
(三)倒逼复议机关加强层级监督作用,实现复议权责的统一 | 第14页 |
(四)借助复议机关,提高审判和执行质量 | 第14-16页 |
第二章 现实:“双被告”之后的行政复议现状 | 第16-23页 |
一、“双被告”制度的预期效果并未完全显现 | 第16-18页 |
(一)经复议的应诉案件和经复议维持后应诉案件均不降反升 | 第16-17页 |
(二)复议维持现象有所改变,但不完全因为“双被告”制度 | 第17页 |
(三)司法监督效果无明显变化 | 第17-18页 |
二、“双被告”制度在倒逼复议机关的同时产生“副作用” | 第18-23页 |
(一)“双被告”制度稀释复议机关的办案精力,层级监督缺乏人员保障 | 第19-20页 |
(二)办案审查标准趋同,分流互补的作用弱化 | 第20-21页 |
(三)滥用诉权问题突出,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现象明显 | 第21-23页 |
第三章 缘由:“双被告”制度愿景难以完全实现的原因 | 第23-31页 |
一、“双被告”制度无益于行政复议机关的功能实现 | 第23-26页 |
(一)“双被告”制度无法解决行政纠纷结构性矛盾 | 第23-25页 |
(二)“双被告”制度易导致诉讼程序的滥用 | 第25-26页 |
(三)“双被告”制度给复议机关带来巨大压力,监督职能难以落到实处 | 第26页 |
二、“双被告”制度无益于促进行政相对人选择行政复议解决争议 | 第26-29页 |
(一)经复议维持后相对人诉讼选择权被剥夺,可能造成新的诉累 | 第27-28页 |
(二)“双被告”制度使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产生抵触心理 | 第28-29页 |
三、“双被告”制度隔靴搔痒,未触及行政复议制度根本性问题 | 第29-31页 |
第四章 出路:完善“双被告”制度建设 | 第31-34页 |
一、在“双被告”制度下,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减少不利影响 | 第31-33页 |
(一)优化诉讼程序,提高复议制度实效 | 第31-32页 |
(二)加强“双被告”制度的成果运用,完善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机制 | 第32页 |
(三)发挥复议行政性优势,根源上推动行政争议解决 | 第32-33页 |
二、打铁还需自身硬,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高复议决定公信力 | 第33-34页 |
结论 | 第34-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6页 |
致谢 | 第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