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学论文]
从某种意义上说,美是一种和谐,和谐则是一种美的形态,或者说和谐亦是一种美。因此,和谐社会的建构离不开美与审美。如果说美学曾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现代性启蒙中扮演过先锋的角色,那么,在21世纪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它将愈益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然而,用审美(学)的观点去审视和谐社会的建构,应从何入手呢?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探讨:①人与自然的和谐;②人与社会的和谐;③人与人的和谐;④人自身身心的和谐。前三者是人与某种具体存在的和谐关系,后者则为人自身内在的心理和谐。因此,这四者又可归结为:外在关系的和谐及内在关系的和谐。
一
人与自然的和谐涉及到近年来颇受关注的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人与环境的问题关系到整个人类生存的根基与发展的前景,因而它必须放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本体层面上去看待。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其实质是自然美的保持和生态美的建设问题。“生态美”从哲学层面上说,它是在自然美和社会美基础之上对自然美和社会美的超越,也是自然美和社会美的综合,是一种更高级的审美形态和审美境界。自然美强调的是人对自然的人化和改造,是人以主体的身份对自然之美的发现;社会美是人对自己在社会活动中所体现和确立的各种社会价值的形式化,是以美的形式对社会善的价值的确认;生态美是在自然人化的基础上的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真化;自然美和社会美强调的是人作为实践主体对自然的改造和对社会的变革,即强调美源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生态美则强调的是人作为自然之子对自然的回归与依赖,是在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之后以一种更高的视野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立足于更高、更远、更广阔的宇宙空间和时间中去审视、定位人与自然之关系,从而在新的基础上形成人与自然的统一及对自然的敬畏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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