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论文] Majority Rule, Majority Tyranny and Good Majority Governance: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Democratic Politics
提要: 实际的民主制度是多数人的统治,这是人民主权原则和正义原则的体现。但是多数人的统治并不就是真正的民主制度,它并不意味着多数人可以滥用权力,因为集体的智慧是有限的,多数的无限权威容易导致专制,加上多数的交易规则对少数人的强制作用,多数的权力如果不受制约,常常会产生多数人践踏少数人权益的多数暴政。因此,要使多数统治不退化为多数暴政,而成为多数善政,就要对多数投票决定问题的范围需要加以限定,少数人应当被给予更大程度的自治,司法体系和社会力量要充分利用来对多数的权力加以制衡。这样,民主政治就有了适当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 多数统治 多数暴政 无限权威 权力制约
关于民主制度下的统治方式有着各种不同的认识。一般认为,民主统治是所有人全体参与的公共决策制度,民主的公共决策应该采用全体一致的决策规则。但是,由于交易成本的问题,民主制度往往采用多数决策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占据多数的人们可以随心所欲,至少是少数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多数人的意志和裁决。不过,由于多数人的意志并不一定符合理性,他们的利益表达与要求亦并非时时合理,所以多数统治(majority rule)的民主可能退化为多数暴政(majority tyranny)。真正的民主政治不应该只是屈从于多数人的意志,保护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而对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要求视而不见,否则多数人就有可能依照有规律的过程如选举、立法和多数规则而采取行动,剥夺少数人的自然权利,损害少数人的利益,从而转变为令人恐怖的多数暴政。本文的任务是探讨多数统治的理论假设、多数统治何以退化为多数暴政的逻辑,并探索促使多数善政(good majority governance)的制度建设逻辑。
一、多数统治的理论假设
实际运作的民主制度大都是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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