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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在中国 |
[舞蹈毕业论文]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中文世界中至今家喻户晓。一般华人读者恐怕早已忘了这位英国大侦探的原名Sherlock Holmes (当年哪一位始作甬的译者把Holmes中的“霍”音译成“福”,也有待语言学家考证)。学术界研究福尔摩斯的人也不多,我在此首先要推荐学界里面研究这个问题的几位学者:一位是我在哈佛大学的同学金介甫教授(Jeffery Kinkley),他在2000年出版的英文书Chinese Justice, The Fiction中的第三章[1],就专门研究福尔摩斯和他的模仿者,可以说是在英文的学术著作里面,对这个问题探讨得最全面的了。另外一位是香港中文大学的孔慧怡(Eva Hung)女士,她曾经写过一篇非常精彩的论文,名叫《还以背景,还以公道》,副题是《论清末民初英语侦探小说中译》[2]。在这篇长文中,孔女士非但对于福尔摩斯在中国的翻译问题论证甚详,而且在文后还附有福尔摩斯小说在清末民初的所有译本和译者。
对我个人影响最大的还是苏州大学的范伯群教授,多年来他对于中国近现代通俗小说的研究,可谓是国内外首屈一指,他主编的两套丛书《民初都市通俗小说》(台湾版)和《中国近现代通俗作家评传丛书》(大陆版)都包括有关中国侦探小说宗匠也是福尔摩斯的模仿者程小青的专书。我就是在看过这两套丛书和范教授的专著《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3]以后,才开始研究这个题目。我的出发点不仅是年轻时对福尔摩斯小说的兴趣,而且是近年来从事“文化研究”后对于中国现代通俗文学的关注,从而对五四新文学的传统观点的反思和修正。
今天所要向各位讲的,是我初步研究的报告,而不见得是成果或定论,因为有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希望能够得到各位的指正。
一、 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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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战略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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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admin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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