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论文] 专利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随着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专利权在促进科技进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专利权的科学、正确的评估,是专利权交易市场的呼唤,它一方面能帮助专利权人正确对待自己的专利权价值,又能为交易双方提供理性、公允的价格依据,对规范专利交易市场、推动专利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旨在为科学评估专利权的一些有关问题提出些肤浅见解,以期抛砖引玉。 一、专利权评估方法的选用 目前,评估界对资产的评估主要采用三种方法,即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所谓市场比较法,就是在一个充分活跃、成熟的市场前提下,寻找到三个或三个以上与该专利权相同或相似的成交案例,并将这些案例的成交价格采用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修正而得出一个比较客观、公允的评估值。所谓重置成本法是指创造这项专利权应该发生的料、工、费和由于开发这项专利权所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以及相关费用之总和。所谓收益现值法是这项专利权所创造的公允收益的折现值之和,它包括专利权持有期间内收益折现和由于专利权转让而获得的收益折现两部分。 国际评估界认为,采用市场比较法是资产评估的较好的方法,因为它有成交案例,其评估值容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但由于我国专利权交易市场尚不发达,因此采用市场比较法还不具备条件。而用重置成本法对专利权评估时,由于其成本和专利权之间的弱对应性和虚拟性,往往研发专利权的成本并不能完全代表该项专利权的价值。例如,发明回形针的专利权,其发明源于发明者灵机一动,但它的效用近几十年来有目共睹,其价值不菲。如若采用成本法对其评估,其成本几乎接近于零,其评估值也不会高。这样的评估结果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可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对有些专利权确有不妥。 采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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