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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减值准备、所得税会计方法与金融企业业绩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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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务院确定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银行,年底中央汇金公司分别向两行注资225亿美元,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审慎的会计系统,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版,下称新制度)。新制度借鉴了金融业务的国际会计标准,充分体现了会计要素的质量特性。新制度遵循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借鉴了金融业务会计处理的最新国际惯例,对于不符合资产定义的各项财产,规定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价值真实,符合资产的定义。下面就实施资产减值过程中选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对金融企业会计数据的影响浅谈个人理解。 一、按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金融企业会计数据的影响 新制度继续贯彻与税收制度适度分离的原则,因为两者属于不同的体系。会计制度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从而实现合理配置资源和规范经济秩序等目标;而税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税负、培植税源、调控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等。会计制度提供的基础性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但由于规范的目的不同,按会计标准计算的会计利润(利润总额)和按税收制度计算的计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如:新制度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与核销,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这就必然会出现按会计规定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与税收制度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数额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企业应按会……<<<<<全文未完,本文约3231个汉字,805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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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jf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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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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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pjn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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