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论文] 摘要: 本文通过多层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在消防救助指导思想上的不同,分析了两者间在消防主泵、消防水箱及增压泵的设置上的异同,提出了对多层建筑,可以不设置通常意义上高层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主泵,而仅设置为火灾初期10min服务的消防增压泵的观点。 关键字: 多层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 水泵 水箱 中图分类号:TU998.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2455(2000)04-0046-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消防给水设置成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须设置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但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在消防设计的指导思想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多层民用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只要求用来扑救初期10min内的火灾[1],10min以后则由城市消防队来扑救;而高层民用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要求在整个灭火过程中均能充分地发挥作用,即立足于自救。因此,多层和高层建筑在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时应当有一定的区别。 1 关于消防主泵、增压泵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中应按规定设置消防主泵,且要能保证整个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和消防水压的要求。这一点是毫无异议的。但对多层民用建筑,仅仅为了扑救初期火灾而由于水箱高度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所需水压,就设置消防主泵,这样的要求显然有些过高。况且,在工程设计中,常常碰到多层建筑是底层商店,二至七层住宅,或者是商店、办公、住宅兼而有之的综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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