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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专业论文] 摘要:本文结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规范,根据对《煤规》和《建规》关于煤炭工程消防给水有关条文规定,针对煤炭工程消防给水系统设计,通过对消防水量、消防制度的分析理解,提出在工程设计规范执行中的困惑,阐明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观点。希望通过本文对设计同行有所启迪。
关键词:消防水量 消防制度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是煤炭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煤炭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消防系统要求日趋严格,国家颁布的建筑防火规范不断更新,而煤炭行业设计规范更新相对滞后,设计中经常出现规范标准选用的混乱。本文结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规范,针对煤炭工程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指出规范执行的差异性,阐明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观点。
1 消防水量
1.1 室内消防水量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MT/T5014-96(以下简称《煤规》)对室内用水量有明确规定,对原煤系统的建筑物设置消防给水,对洗后煤系统可不设消防给水,2.3.5条对室内水量做出了具体规定。
《煤规》规定的室内消防水量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版(以下简称《建规》)有较大降低,在规范的实际执行中,笔者认为存在以下问题:⑴原煤输送机栈桥室内消防水量为5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