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毕业论文] 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军转民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实际上早就存在了。最初,军转民是指军工企业将多余的生产能力转产民用产品,是指生产能力的转移。80年代初,与国内技术市场兴起的同时,军工技术和平利用成了军转民的又一重要内容,这当中包括用于武器装备上的技术成果和平利用及国防科技人员转向从事民用工业。后来扩展到包括军队的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和退伍入员的社会就业等。军转民,作为一个经济概念,直至90年代初,大体上就是这些内容。 在这里我们试图从经济学角度,提出一个军转民概念的表述,希望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它的本质:“军转民是一个国家国防资源以民用为目的的二次开发和在国民经济当中的重新配置。”它包含了以下内容: 首先,它指明了所谓军转民要转的这个“军”,实际上就是“国防资源”,从而使军转民的对象准确化了。 其次,是以“二次开发”来表示“转”的意思,说明军转民这个“转”不是简单的空间转移, 而是一个开发的过程。说二次开发是相对于前一次为军用目的开发而言。 第三,是“以民用为目的”,明确地表达了转的方向。 第四,是指出国防资源二次开发以后还要在国民经济当中进行重新配置,说明军转民实质上也还是一个资源配置问题,因而也是宏观经济理论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基于以上的理解,对军转民的意义应当有新的认识: (一)军转民的对象是整个“国防资源”,而不仅仅是军工生产能力、军工技术、军事装备、军事人员等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国防资源”都是转的对象,但在确定的某个时期,转民用的只能是满足国防需要之后多余出来的那一部分资源。因为国防需要的资源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不断更新, 因而是流动的。某些资源,如武器、技术装备等,今天是必需的,不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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