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管理论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化、电子化、数字化、全球化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有着与传统商务模式不同的技术和收入特征,对我国现有的税收和征管模式体制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与挑战。因此,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同时又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就必须强化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
一、当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商业商贸领域中的一种先进交易方式,具有高度的开放性、虚拟性、流动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买卖双方之间消弱了中间环节且交易不留下任何纸张痕迹,网上的交易主体和交易产品看似有形却无形。交易主体可以随意隐名埋姓和不断改变经营地点,将经营活动从一个高税率地区转移至低税率地区,这使创造收入的活动无法同某一具体地点相联系。
1、电子商务税源监控困难
在电子商务这个独特的环境下,交易的产品直接在网上传输,通过Internet进行跨国交易是否征税?如果征税,使用哪个国家的税率,对谁征税、哪个国家实施征税等?现在,这样的国际征税的问题时有发生,将来会更加突出。同时交易的方式采用无纸化,交易的完成不需要自然属性的场所,所有买卖双方的合同、交易的过程是通过网络接受订单、配送、结算直接完成,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无纸化操作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
2、电子商务交易地点难以确定
在没有国际公约的情况下,各国为了扩大财政收入,都可能扩大自己的税收管辖权,将纳税人的活动纳入本国的税法管理下,使得纳税人税负加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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