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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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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关于选举的民主理论有所谓四原则:即选举的普遍、平等、直接、秘密原则。选举是否民主,一般用这四原则来衡量。关于选举的普遍问题,中国不像西方国家经过很长的时间来争取普选权,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共产党宣布取消阶级,就基本上实现了普选权。这一点还是比较快地做到了;平等的选举,建国后主要是农村与城市的代表的代表权不平等,现在缩小了不平等的差距,但从其它方面全面地看,应该说我国的选举还是比较平等的,这点也问题不大;至于秘密投票的选举现在也基本上做到了;现在问题比较大的是直接选举,我们直接选举的程度是非常低的,现在老百姓只能直选村长,只能直选乡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所以我国的直接选举的程度是很低的。从世界范围看,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家议会(有两院制的下议院)不是直接选举的大概不超过10个。
新中国选举制度的变迁
搞什么样的选举制度,在新中国建国初就提出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党的领导人有个解释,就是过去我们在反对国民党统治时提出过民主选举的口号,但是人民着手建立自己的政府时,还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中国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好多人还不识字,人民的觉悟程度还不高,中国国家这么大,一下子搞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有困难。如果我们完全平等,中国的农民太多,一选举全是农民代表,等等。所以1953年的选举法是一个非常有限的民主选举制度。
到1979…… <<<<<全文未完,本文约4981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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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gf6h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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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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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647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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