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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改革箭在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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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一份通知成为资源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涨幅最大的一次调整,业界将其视作我国资源税改革大幕开启的标志。 “除了税额调整以外,有关资源税计征方式乃至分配方式的一系列改革将迅速推进,一场旨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以及改善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层次改革已箭在弦上。”一位行业观察家如此表示。 最高上涨15倍成本增加上千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的具体资源税标准为:铅锌矿石一等矿山每吨20元,二等矿山每吨18元,三等矿山每吨16元,四等矿山每吨13元,五等矿山每吨10元;铜矿石一等矿山每吨7元,二等矿山每吨6.5元,三等矿山每吨6元,四等矿山每吨5.5元,五等矿山每吨5元;钨矿石三等矿山每吨9元,四等矿山每吨8元,五等矿山每吨7元。 实际上,从1994年开始征收资源税以来,铅锌、铜、钨这三大矿石产品资源税标准还没有进行过大幅上调,其中一段时间还实行过税收优惠。根据1993年12月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上述几种金属矿产产品的资源税标准每吨分别是:铅锌一等4元、二等3.5元、三等3元;铜一等1.6元、二等1.5元…… <<<<<全文未完,本文约2113个汉字,739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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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fm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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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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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h66y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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