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水平,建设部、人事部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考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自1997年起,在全国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规划。 关键字: 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政策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门有关司、局,解放军总政科技文职干部局、总后营房部: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水平,建设部、人事部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考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自1997年起,在全国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1.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2.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3.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全文未完,本文约1623个汉字,239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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