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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业毕业论文]
动员全社会力量办林业,全党全民搞绿化,是我国林业建设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一系列鼓励群众治理宜林“三荒”和稳定林权政策的出台和完善,我省涌现出一大批承包造林大户。他们的出现代表着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新的营林机制的形成和壮大,也预示着更深层次的林业体制改革即将到来。就此,我厅以冀林办[1999]14号文下发了关于总结表彰百佳承包造林大户的通知,并组织力量到围场、隆化、兴隆、宽城等县深入开展调研,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现简报如下:
一、我省承包大户造林基本情况
据各市上报材料的不完全统计,我省现有承包造林面积200亩以上的大户680多户,共承包宜林“三荒”639817亩,完成治理面积404542亩,占总承包面积的63.2%;治理面积中经济林占124131亩,占治理面积的30.7%;投入资金5580.71万元。
宜林地承包使用期在10—80年不等,其中30—50年使用期的有568户,占总承包户数的83%。承包大户承包荒山时有合同、协议的669户,占总承包户的97.8%;承包合同经过司法公证的570份,占承包合同总数的85.2%。承包大户与集体签订合同后,有林权登记的118户,占承包合同总数的17.6%。
(一)、承包造林形式
1、承包责任制
承包责任制是指承包者通过按年向集体交纳承包费、或取得效益后与集体利益分成、或在一定期限内绿化荒山等条件,取得承包期内的宜林“三荒”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形式。
在我省,承包户向集体交纳的承包费每亩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即便同等立地条件下,承包费也有一定差距。承包户与集体利益分成的比例从2:8到4:6都有,大头归承包户。集体一般要求承包户在1-5年内将荒山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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