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补偿制度是建立在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环境经济学与循环经济理论、生态学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合理的制度模式。1992年以来,国际社会已经广泛的开展相关的制度研究。我国目前关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还停留在政策和行政法规零星规定的层面,《森林法》对此仅仅点到即止,未来立法的修改,应当确立“绿色GDP”核算机制的法律地位,将生态资源补偿资金来源、补偿途径、实施方案等加以具体化,以实现我国《森林法》的制度革新。 关键词:《森林法》 生态补偿 修改 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自然资源使用人或生态受益人在合法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对自然资源所有权人或对生态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相应费用。该制度是建立在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环境经济学与循环经济理论、生态学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合理的制度模式。2003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政协会议上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正式纳入议事日程。 一、建立我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 (一)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的制度动力 中国的自然环境差异巨大,人口数量居世界首位,人均自然资源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多年快速增长,导致环境负荷过大,自然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生态环境面临的态势十分严峻。而且,生态环境恶化与贫困是孪生姊妹,在我国西部地区,贫困县占全国的70%,其中许多是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人口膨胀———生态环境恶化———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西部地区的江河源头是水土流失敏感地区,其生态环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中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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