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论文] 在前一段警务改革的学习讨论中,较少对有关警务改革的依据进行系统地研究,以致于在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和少数民警反映出一些不正确地思想认识。有的人认为,搞警务改革是赶时髦,是人为地自己整自己等等。因此,有必要对警务改革的依据,特别是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和现实依据加以阐述。 一、有关警务改革的理论依据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五部分对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具体、明确的论述。 1、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2、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题。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关系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規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头执法等问题。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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