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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家赔偿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
[警察论文] 论文提要: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权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赔偿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赔偿标准、赔偿费用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逐步暴露出来,亟待通过修改完善。本文通过正视《国家赔偿法》实施的效果,指出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完善国家赔偿中法律适用存在问题的建议,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国家赔偿 实施效果 法律适用 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被有关专家和学者称为“对宪法承诺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兑现法”。可以说,没有哪一部法律能比国家赔偿法更让老百姓感动的了,不少专家学者至今也还清楚地记得当年的兴奋,因为,这一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的民主法制实践中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侵犯,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1]但是,“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雏形始于建国初期,。1954年宪法确立了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许多行政法规、规章对此进行了具体解释和说明。1982年新宪法公布实施,国家赔偿统一立法问题被提升到了议事日程上来。1986年通过《土地管理法》和《邮政法》,为解决特别领域的国家赔偿、补偿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1986年《民法通则》有关条款规定了国家对侵权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1989年全国人大公布的《行政诉讼法》第一次较为具体地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侵权赔偿责任。”[2]因此,国家赔偿法是在中国的国家赔偿经验尚不成熟,许多条件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出台的,各地法院的办案实践表明,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赔偿程序问题、赔偿范围问题、赔偿标准问题以及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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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g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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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gfd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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