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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
[警察论文] “公共关系”一词源于英语“Public Relations”。公共关系又称公众关系,简称公关。它是研究社会组织与其公众之间关系的一门科学。作为社会组织管理的有效工具和谋求内部团结、外部发展的重要手段,公共关系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广泛应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公安机关的工作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警察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关系越来越复杂,警察公共关系也因此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视。周永康部长在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要求。下面笔者就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警察公共关系的认识。 一、什么是警察公共关系? 简言之,警察公共关系就是公安机关与其相关的社会公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以警察的主动沟通,使群众认识警察职责,了解警察任务,并以警察的工作表现,争取群众信赖、支持,因而获得警民合作、协调,提高警务效能的过程(如下图所示)。它由警察组织、人民群众、信息传播和警民合作、协调四个基本要素组成,其中警察组织是其主体,公众是其客体,信息传播是其内容,警民合作、协调是其目标。警察公共关系建设首先是从警察组织内部的主动适应和积极改进开始的,它追求公安机关对社会需求的正确回应和公众满意的效果,这种追求代表了新时期公安改革的主导趋势。 二、为什么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 (一)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公安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前公安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必然途径。 (二)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是推进警务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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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g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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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gfd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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