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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制度的应用

[警察论文]    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罪必究是刑法的基本精神,但有罪必究不等同于有罪必诉。依照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可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文就轻微犯罪应用相对不起诉制度谈点粗浅认识。
    一、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刑诉法第142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依照本条规定,相对不起诉有两个条件,且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然适用。一是犯罪情节轻微。即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禁止的行为,但是情节轻微的。犯罪情节轻微,要注重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如属“情节显著轻微”则不认为是犯罪。二是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是指刑法条文中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有:(一)应当免除刑罚的规定。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关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二)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规定。刑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中关于从犯、胁从犯、中止犯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防卫过当及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三)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刑法第七条、十条、十九条、二十二条、六十七条、六十八条、三百五十一条、三百八十三条、三百九十条、三百九十二条中关于预备犯,犯罪后自动投案且犯罪较轻,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贪污金额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且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的,介绍贿赂追诉前主动交待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的应用
    我国刑法没有轻罪、重罪之分。本文所讲轻微犯罪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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