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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标准落实工作的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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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是健全完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涉及诸多因素,必须立足实情,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一)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增强做好标准落实工作的责任感 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是贯彻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的一个实际步骤,对于进一步提升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保障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反映落实标准工作的相关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心;要通过召开由公安、财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标准落实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各级财政、公安部门了解标准、熟悉标准并自觉落实标准,特别是公安机关自身要克服“标准无用论”,将其当做大事来抓,摆上应有位置;要切实落实县级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贯彻标准的责任,并将其纳入上级财政、公安部门对下级绩效考核的内容,增强责任感。 (二)细化政策法律,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标准落实工作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省甚至一市之内地区经济发展往往不平衡,省里出台的有关政策标准不一定完全切合地方的实际,同时在分级保障的体制下,特别是在县级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本级政府的政策文件对财政部门的约束作用往往比上级的政策文件更直接、更有力。为此,一要细化标准文件。在省里制定有关政策后,市、县财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根据省里制定的标准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落实的措施和计划,使省里制定的标准转化为由县里直接制……<<<<<全文未完,本文约1873个汉字,144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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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g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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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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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gfd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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