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外部审计论文...
|
| 外部审计论文:首页|审计论文
更多外部审计论文 |
| 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不同性质责任中心的考核评价 |
广告 |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一级审计机构,我们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经常遇到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界限难以区分,以致出现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各执一词的现象。究其原因,是由于审计人员没有弄清楚被审计人所在单位责任中心的性质,从而赋予了不对称的评价指标造成的。所以,要想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前提是必须正确区分责任中心性质,同时赋予与责任中心对称的考核评价指标。 正确区分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的责任中心归属 1.责任申心的一般概念 对各级主管人员的业绩评价,应以其对企业完成目标、计划中的贡献和履行职责中的成绩为依据。他们所主管的部门和单位有不同的职能,按其责任和控制范围的大小,这些责任单位分为成本中心、未出闰中心和投资中心。 一个责任中心,如果不形成或者不考核其收入,而着重考核其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这类中心称为成本中心。成本中心的职责,是用一定的成本去完成规定的具体任务。任何发生成本的责任领域,都可以确定为成本中心。 一个责任中心,如果能同时控制生产和销售,既要对成本负责又要对收入负责,但没有责任或没有权力决定该中心资产投资的水平,因而可以根据其利润的多少来评价该中心的业绩,那么,该中心称为利润中心。利润中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自然的利润中心,它直接向企业外部出售产品,在市场 上进行购销业务。另一种是人为的利润中心,它主要在企业内部按照内部转移价格出售产品。从根本上看,利润中心是指管理人员有权对其供货的来源和市场的……
<<<<<全文未完,本文约3442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
|
|
|
|
|
| 投稿人:gdc22345 |
点 击:16 |
最后编辑:scxv22 |
| 外部审计论文 |
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外部审计论文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