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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减值的技术认定及其审计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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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是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履行一定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运用职业判断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适当形式的审计报告。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会计法规作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中专业判断的依据,它的变化必将引起注册会计师审计视角的变化,注册会计师审计也从关注企业资产是否虚增,是否有水分,发展到特别关注企业是否计提秘密准备,是否利用计提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本文拟通过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案例的分析,探讨资产减值准备的技术认定和业务操作技巧。 一、资产减值准备技术认定的条件 (一)应收账款认定减值的条件 1.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1)债务单位已经撤销; (2)债务单位破产; (3)债务方资不抵债; (4)债务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5)由于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债务方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偿还债务的; (6)债务方欠债期超过3年。 2.在下列情况下,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全文未完,本文约7760个汉字,3531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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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jf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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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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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pjn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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