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经济论文] 摘要: 在过去的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中,一般只有常说的设计变更或设计完善(优化),而很少有工程变更的提法。这是因为长期的计划经济模式形成的谁设计谁变更的规定,使得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有着绝对的控制权,且工程建设项目多数未实行监理制度,无论什么范围、什么性质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习惯于依赖设计单位进行。实行监理制度以来,尤其是按照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管理的工程变更,与以往的设计变更相比较,无论是从范围、性质及具体运作上都有很大的差异。随着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发生的变化,已不能再按设计变更的概念来理解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内涵。 关键字: 施工监理 项目管理 1 工程变更的范围 广义上的工程变更的范围,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的变更,并不局限于设计变更所特指的与施工图纸有关的部分。它既包括工程进展中形式的变更、工程数量的增减或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方面的变动;同时又包括合同条件的修改。 2 工程变更的性质及其工程变更工作的重要性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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