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毕业论文] 摘要: 防洪标准与防护对象的重要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直接相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关键字: 城市规划 防洪 一、对城市防洪标准应充分论证 我国现行的《防洪标准》(GB 50201—94)规定,城市防洪标准应根据城市的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进行确定。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城市范围如何界定。城市一般都有中心市区与城市郊区之分,因此防洪标准不应是一个标准或取最高标准。比如,通常所说的城市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其实是指最高标准。二是非农业人口数量与国民生产总值如何协调。许多城市都有城乡接合部,这里居住着大量的非农业人口,如果仍按非农业人口数量确定防洪标准,则防洪标准偏高。有的城市还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和国内生产总值都很大,如果仍按非农业人口数量确定防洪标准,则防洪标准偏低。 根据国家《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的规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应根据防护对象的防洪要求加以确定。在确定城市堤防的防护对象时首先应充分考虑洪水大小及发生概率,堤防决口过程及洪量,淹没区的地形与地貌,行洪及退水条件等因素,划分城市堤防的防护区。特别应注意的是,城市行政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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