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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实习论文] [提 要] 对我国的招投标工作应不应与国际接轨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大环境下,工程招标特别是一些远未达到自由竞争的要害行业工程招标不适宜采用国际上流行的低价中标法。
[关键词] 工程招投标;国际惯例;低价中标
我国的工程招投标历史还不长,普遍采用招投标来发包工程,则是近几年来的事。自从我国实行招投标以来,有个问题一直在政府部门、业主、施工企业与学者之间争论不休。那就是:我国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应不应与国际接轨?问题的实质在于我国是否应采取国际工程招标中流行的低价中标制度?
赞成者认为,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低价中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低价中标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在当前多数工程投资方为国家的前提下,似乎赞成者也找不到有效的方法。
反对者则抓住工程质量大做文章,认为采取低价中标制度必然导致施工企业恶性竞争,从而最终使工程质量无法保障,要不就是造成大量的“钓鱼工程”,出现投标者先是以低价取得工程承包权,然后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业主讨价还价,最终结算价远远超出合同价。另外,反对者还认为,低价中标将使施工企业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使一些国有企业破产,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笔者在电力行业从事投标工作已过10年,以个人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对国际工程招投标的了解,深深体会到;在中国目前的大环境下,工程招标不适宜采用国际上流行的低价中标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我国特有的投资主体结构
招投标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市场行为,招投标最初产生的原因也是为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出资方,投资者希望能有一种有效的方法来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方一般没有工程经验,采用协商的手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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