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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入世后的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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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的事实意味着WTO 的原则和规则在中国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意味着中国必须变革其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适应WTO原则和规则的要求。本文首先分析了WTO对各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一般要求和对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特殊要求,进而对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进行适应性变革的理论与现实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理论与现实适应性进行了论证,结论是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总体上是可以与WTO原则和规则的要求接轨的。本文最后研究了我国应建立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及应采取的适应性变革措施。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环境保护法律制度;适应;接轨;变革 加入WTO之所以成为中国几代人的期待和梦想,除了它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度稳定增长以及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直接的目的外,其“应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它们各自在不同经济水平的需要个关注相一致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2001年11月10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它标志着WTO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原则和规则在中国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其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原则和规则一下子就在各国的实践中得到很好的执行,它需要一个比较长的磨合过程。在磨合过程之中,各国必须不断协调并变革其与WTO原则和规则不相匹配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适应WTO的基本要求。 一、W……<<<<<全文未完,本文约8665个汉字,1183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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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fgs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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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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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fs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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