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载入中...
|
| 当前位置:首页<><><><>环保论文 |
| 论环境安全视角下我国灾害防治法制建设 |
广告载入中... |
摘要:当今社会正面临日趋严重且类型众多的灾害,构成生态环境安全的巨大威胁;各国大都注意发挥法制手段在灾害防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系多灾国家,在减灾法治方面虽取得一定成就,但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加强该领域的法制建设有其必然性与重要意义;从我国环境安全保障角度及国际经验的比较来看,完善我国减灾法制建设的基本工作,涉及到减灾法制体系的理论研究、立法模式的选择及充实的方向、行政体制的理顺及执法司法功能的强化诸方面。 关键词:灾害防治 环境安全 法制建设 (英文标题、关键词、摘要在后面) 一、当代灾害问题对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当今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环境系统,既包括由水体、土壤、森林、动植物、空气等要素综合组成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工营造的各种生产、基础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各种环境因素相互协调而有机构成一个个“综合体”。维系一定空间区域或国家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环境系统处于相对稳定即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况,就是环境安全。然而,当今社会正面临日趋严重且类型众多的灾害,构成环境安全的现实或潜在的巨大威胁与破坏。 灾害若仅被视为一种自然现象,主要是指由生态物理环境中的环境因子变化造成生态外部空间环境的灾难性恶化,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自古就有且难以避免,不断给人类生命和物质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和破坏。在现代社会,灾害除了地震、火山活动等纯自然现象外,更多的是与人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密切相关,是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甚至还有的就是人为直……<<<<<全文未完,本文约10252个汉字,1983个数字符号>>>>>
|
|
|
|
|
|
| 投稿人:ghss |
|
时间:2006年5月4日 |
| 点 击:16 |
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 |
最后编辑:j6545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