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建筑环保论文...
|
| 建筑环保论文:首页|环保论文
更多建筑环保论文 |
| 环境权研究 |
广告 |
摘要:本文考察了环境权理论的产生背景,并在比较了各国环境权法律化的具体模式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宪法和各部门法的理论和知识,就环境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性质等核心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环境权 环境权的法律化 实体性环境权 程序性环境权 一、 环境权理论的提出和发展 在生产力水平低、人口少的条件下,阳光、空气和水等环境构成要素都被认为是无限的,并不具有稀缺性。传统的法学理论认为,作为法律上的物应以人力所能支配为条件和特点,因此,空气、阳光等人类尚不能支配的环境要素就不属于法律上的物,从而排除了法律的保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的膨胀,清洁的水、空气、安宁、阳光等环境要素作为稀缺性资源的特性逐渐显露出来,人类的生存利益和生产利益在对环境的需求上构成矛盾。为此,社会就有必要对人类的利益作出制度性安排,赋予主体一定的权利,平衡与制约各微观主体之间因利用稀缺性环境资源而发生的关系。这种权利是一种公用资源的共有支配权,也就是“环境权”。由是可见,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是环境权产生的最根本原因。 环境权的研究和提出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美国密执安大学的萨克斯教授提出“环境公共财产论”、“环境公共委托论”,他认为,空气、水、阳光等人类生活所必需的环境要素,在当时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以致威胁到人类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不应再视为“自由财产”而成为所有权的客体,环境资源就其自然属性和对人类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来说,它应该是全体国民的“公共财产”,任何人不能任意对其进行占有、支配和损害。为了合理支配和保护这种“共有财产”,共有人委……
<<<<<全文未完,本文约6993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
|
|
|
|
|
| 投稿人:ghss |
点 击:12 |
最后编辑:j6545 |
| 建筑环保论文 |
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建筑环保论文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