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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冲突的衡平和通约——论《杨蓉噪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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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环境案件中,权利冲突是一种极其普遍的法律现象。传统的冲突解决方法注重于单方权利的维护,却不公平地忽视或剥夺了另一方的权利。而权利衡平和权利通约打破了传统的思维定式,由过去单元利益的抉择转向多元利益的协调。通过权利制约和权利配置,实现冲突双方权利的衡平或通约。 关键词 权利冲突 权利衡平 权利通约 一、案件与问题 杨蓉家住在二楼,一楼是一家餐厅,每天营业到深夜。杨蓉的卧室位于该餐厅工作间的正上方。每当深夜营业时,工作间运转机器发出的振震荡常常使杨蓉难以入眠。杨蓉找到当地的环保局,要求环保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机器振荡声未超过国家标准。 杨蓉又找到餐厅老板,希望他能采取措施,减少噪声,以保证自己的休息时间。餐厅老板认为自己并没有超标排放,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对杨蓉提出的要求置之不理。杨蓉通过咨询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得知如果有证据能说服法官,该餐厅的行为确实妨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就可以以《民法通则》第83条的有关相邻权的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餐厅老板停止侵害。于是,杨蓉于2000年10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餐厅停止侵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餐厅的行为妨碍了杨蓉的正常生活,要求餐厅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妨碍。判决宣判后,餐厅老板考虑到生意本来就不好,现在又要增加大量投资进行工作间改造,实在没有再坚持下去的必要,遂于2000年底关门停业。 二、权利的冲突和传统的解决方法 就此……<<<<<全文未完,本文约3204个汉字,228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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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fgds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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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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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fd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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