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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污染环境立法初探——我国环境立法的一个空白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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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们常规的思维当中,每谈到环境污染自然会想到: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这三大污染。实际上,还有另一种污染也围绕在我们身边,绝大多数人都曾受到过它的危害,而且危害正日趋严重,这就是危害人类的第四大污染:光污染,即视觉环境的污染。玻璃幕墙是一种美观新颖的建筑墙体装饰方法,是现代高层建筑时代的显著特征。它大约于上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深圳、广州、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随处可见,然而由此造成的光污染却是人们始料不及的。光污染,作为新的社会环境问题,它的危害显而易见,因此产生的纠纷也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矛盾重重。作为一个现代法治国家,我们应该及时的弥补这一环境立法的空白点,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为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法律的保障。 关键字:玻璃幕墙;光污染;噪光污染;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彩光污染 (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在后面) 随着我国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热的发展,去年全国已经超过150万平方米,近几年隐框玻璃幕墙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并由大城市发展到县、镇小城市。在大城市20-50层的隐框幕墙由建筑临街的一面发展到整个高层建筑的四周都是大面积隐框玻璃幕墙包装。隐框玻璃幕墙所用的玻璃均可为镀膜玻璃,都有镜面效果,尤如几十米宽,上百米高的大镜面,照向街道和大楼四周住房及一切空间。这就形成了大楼四周光和热的污染。在太阳照射下,这不仅造成街道车辆光的污染,还造成一种反常现象--宿舍楼的背阴面,变成了阳面。在炎热的夏天,通过隐框幕墙的大面积镜面反射玻璃的反光,强……<<<<<全文未完,本文约6702个汉字,2436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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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gf33g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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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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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kgh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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