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载入中...
|
| 当前位置:首页<><><><>环保论文 |
| 论我国生态旅游法律制度的构建 |
广告载入中... |
摘要:面对我国日益升温的生态旅游热,本文从认识生态旅游的基本内涵入手,分析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发展现状,比较国内外规范生态旅游的相关法律制度,分析我国在开展生态旅游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并提出构建我国的生态旅游法律制度。 关键词:生态旅游 环境保护 法律制度 随着联合国将2002年定为生态旅游年,以鼓励世界各国通过开展可持续的旅游业来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我国的生态旅游业也逐步兴起。生态旅游概念的提出为人们的旅游活动增加了一个新的亮点同时也对人们的旅游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对许多人来说什么是生态旅游,它与一般的旅游形式在理念和活动内容上有什么区别并没有太多的认识和了解。不规范的生态旅游开发和开展不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而且也不利于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正确认识生态旅游的内涵,分析我国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借鉴国外生态旅游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科学构建我国的生态旅游法律制度将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同时也对我国良好地履行WTO服务贸易的承诺奠定法律基础。 一、生态旅游的基本内涵 (一)生态旅游的定义。生态旅游一词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生态旅游特别顾问, H·Ceballos Lascurain 于1983年首先提出,它的含义不仅是指所有观览自然景物的旅行,而且强调被观览的景物不应受到损失。世界银行环境部和生态旅游学会给生态旅游下的定义是:“生态旅游指有……<<<<<全文未完,本文约5499个汉字,924个数字符号>>>>>
|
|
|
|
|
|
| 投稿人:sdq22 |
|
时间:2006年5月4日 |
| 点 击:9 |
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 |
最后编辑:天械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