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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排污收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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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论述了排污收费制度中排污费的使用问题;排污费的性质及"费改税"问题;以及排污收费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制度的联系。 关键词:排污 收费 制度 对于防治污染的措施,不少人呼吁采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但是,由于现实存在的严重的污染问题,当务之急是治理业已形成的污染,命令控制手段自然成了保护环境和资源的主要措施。排污收费制度就属于这种命令控制手段之一而被广泛采纳。2003年1月,国务院新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原《征收排污费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进行了完善。 一、排污收费制度的定义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以筹集治理污染资金为目的,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依据法定的征收标准,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法定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征收费用的制度。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而制定的行政法律制度之一。目前我国现行的五部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即《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制定了相应的排污收费规定。《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程序作了规定。 二……<<<<<全文未完,本文约8792个汉字,2013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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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gscs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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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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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 |
最后编辑:gdf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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