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载入中...
|
| 当前位置:首页<><><><>环保论文 |
| 浅论环境的价值与权利 |
广告载入中... |
摘要 本文通过阐述中国古代的生态伦理观和近代美国荒野文学的动物伦理取向中关于环境价值和环境权利的朦胧意识,论证了当代环境伦理学中关于环境价值、环境权利的理念,以及对当代环境立法的影响,阐明自然界万物具有“内在价值”和道德权利。指出形成“跨种伦理”、“跨代伦理”和“同代伦理”是解决当代环境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环境伦理 环境的价值 环境的权利 环境立法 伦理道德与法律、伦理学与法学,它们之间存在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关系。环境伦理与环境法,同样有着许许多多互为补充,互为影响的联系。环境伦理思想对环境法的影响突出的表现在对环境立法的影响上,其中环境伦理学中有关自然界的价值、权利等基本理论对环境立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引起人类道德观念的深刻变化,人们开始对自己过去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确立环境和自然固有的价值和权利的环境伦理理论。生态伦理学是本世纪中叶以来形成的新兴学科。它论证了人类对自然负有道德义务,为建立约束人类对自然行为的道德规范提供理论基础,以求人类社会发展与生物圈生命维持系统协调共存。环境法虽然是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法律规范,但要得到完整自觉的实施,还有待环境伦理的深入人心。强调自然界万物具有“内在价值”和道德权利,则是环境伦理学家论证自然具有道德属性、应当得到人类道德关怀的根本问题。 一、自然界的价值 &nb……<<<<<全文未完,本文约6101个汉字,931个数字符号>>>>>
|
|
|
|
|
|
| 投稿人:fgdsds |
|
时间:2006年5月4日 |
| 点 击:8 |
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 |
最后编辑:fdss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