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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言语行为理论在广告翻译中的作用 |
[小学英语教学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探讨了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广告翻译的可行性。广告在原语中要达到一定的目的,即说服广告受众的目的。而在翻译成目的语之后,其译语文本也应具有同样的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以言行事”,可以作为广告翻译的指导原则,以求得原语文本与译语文本在动态意义上的等值。 论文关键词:广告;理论;翻译 言语行为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是人们对逻辑实施主义与语言意义的实证研究做出的一种回应。20世纪初期的西方分析哲学的语言学派已开始非常关注语言与哲学的关系。他们试图精炼语言,排除缺陷和非逻辑性,并创建一种理想化的语言。 一、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发展 奥斯丁的直接理论来源是对“表述句”与“施为句”的区分。在他做出此区分之前,语言哲学家一致认为,陈述句的功能就是为了陈述与说明,其受语意真值条件的制约。奥斯丁将言语行为中的“言有所述”与“言有所为”作了区分。前者涉及到的是句法和逻辑、语义问题,后者以语境为转移,是语用问题,它的实际内容是以言行事。表达有所述之言的句子称作“表述句”,表达有所为之言的句子称作“实施行为句”,简称“施为句”。表述句的目的在于以言指事,而施为句的目的在于以言行事。下以二例来说明表述句与施为句之间的差别。例1:IgototheparkeverySunday.该句仅仅是用来陈述一个事实。例2:Iadviseyoutogiveupsmoking.在这句话中,说话人不仅仅陈述了一个事实,而且还实施了某种行为——“劝告”行为。后来,奥斯丁进一步将施为句区分为显性施为句、隐性施为句与内嵌施为句。 奥斯丁后来自己发现表述句与施为句的区分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促使他区分出三种不同的言语行为:“言之发”(以言指事)、“示言外之力”(以言行事)、“收言后之果”(以言成事)”(何自然,冉永平,2001:181)。 以言指事比较明确,不易与其他二者混淆。但以言行事与以言成事二者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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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lw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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