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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变化论文] 内容提要: 建设新农村是在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稳定和法律不完善的经济、社会、政治环境中进行的。政府传统思维方式、管理办法和运转模式,复制以前改革的误差,再陷雷区的可能性极大。要避免老病复发,就必须从理论上论证在实践中规避,保证新农村健康发展。
关 键 词:新农村 农民 政绩工程 圈地运动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我们注意到,文件除了从八个部分阐述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意见外,还强调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这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要出现的问题已有充分的认识。如果说这些认识是建立在理性与现实、政策与法规的基础上,我们没有必要怀疑这些警示的现实意义,但是,问题是建设新农村是在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稳定和法律不完善的经济、社会、政治环境中进行的,社会及各种利益群体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没有建立,政府复制以前改革的误差,重蹈覆辙,再陷雷区的可能性极大。为了使新农村建设纳入正常、健康和法治的轨道,我们就应该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理性的分析,排查出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一、建设新农村,遭遇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劳动力也随经济的波动而转移到不同行业和地区,农业的边界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也逐步走到极限,农村的边缘化与农村的基础地位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城市与工业反哺农业,保证农业的正常运转的发展是经济规律使然,是现代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所以说,建设新农村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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