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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论文]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力大军,他们在为城市繁荣和农村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却没享受应有的的社会保障。本文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视角,考察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深入剖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隐患、发展滞后的根源及其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并从户籍制度改革、利益诉求渠道以及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和谐社会 农民工 社会保障
农民工是我国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期间所出现的特殊群体,特指具有农村户口,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他们使我国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作为城市的“边缘人”,农民工享受的社会保障程度很低。《国际劳工组织宣言》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而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它不仅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只有为农民工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才能对他们到城市工作、生活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吸引力,才能有效开发和配置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促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现状
农民工被贴上的身份标签是农民,而政府对企业在雇佣农村劳动力中应该承担的必要责任不明确,雇佣农村劳动力的企业通过降低工资水平或不承担其社会保障(以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立个人账户不便、参加各项保险将导致企业负担过重等为理由,不予办理保险),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使得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十分严峻,尤其是他们在社会保障方面所面临的困境更是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挑战,已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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