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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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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文] 没有发展的商品化一、 实证研究揭示的悖论现象明清时期蓬勃的商品化已是无可怀疑的事实。在1350至1850年的五世纪中,几乎所有的中国农民都改穿棉布了。这反映了商品化的一个最大的组成部分;棉花经济的发展及伴随而来的地区内部和地区之间的贸易。棉产品的交易也意味着粮食商品化的扩展,出现了棉作区与粮作区之间的商品交换和棉农与粮食剩余产品的交换。随着这样的发展,尤其是在长江三角洲出现了相当多的为棉、粮提供加工和交换服务的商品市镇。把明清时期说成是前商品化显然是不对的。[1] 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尽管有五个世纪蓬勃的商品化,农民的生产仍停留在糊口水平。无论生产跟上人口增长水平,[2] 或是落后于人口增长水平,[3] 农村中没有发生近代式的经济发展是毋庸置疑的。同样,类似资本主义关系的雇佣劳动的出现也无疑问。当时已出现了不少农村雇佣劳动,包括长工和短工。土地租佃关系也在松弛下来,分成租的旧方式让位于定额租。实物租让位于货币租。这些变化进一步肯定了农村经济的商品化。[4] 然而,我们知道在当时的农业中几乎没有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式生产。许多长工、短工只是为一般农户雇佣,以补充家庭劳动力的不足。在全国各地,包括商品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小农家庭农业仍占压倒性地位。同时,少数使用雇佣劳动的大农场比起小农户来并未获得更高的亩产量。[5] 简言之,商品化蓬勃发展与小农生产停留于糊口水平两个现象的同时发生是悖论现象。这就对马克思与斯密理论的共同认识——商品化与近代化有着必然联系——提出了疑问。马克思与斯密的理论主要基于英国的实际状况。在世界其余的多数地区,近代化发展来自其他因素(如政权的中坚领导作用)与商品化的结合,并迟于英国。纯粹由市场推动的经济发展的模式是基于英国的经验,它被后来建立的许多经济分析模式作为前提,但不应混同于世界其他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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