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类毕业论文] 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可以划分为1979-1984年微观体制改革时期与1985年至今宏观体制改革时期两个阶段。 即联产承包变革取消以评工记分为主的农村微观分配制度取得成功以后,由于受城市改革滞后和农产品供给能力的制约,农村第二步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总体来说是迄无成功。经过四十多年剪刀差方式的积累,我国目前从总体上看已经基本完成农业支持工业的阶段,正步入工业与农业平等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彻底改革以剪刀差为主的农村宏观分配制度,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在经济体制转型时期,新旧体制双轨并存并行,势必加剧对经济剩余的动员和交易费用的消耗。农村分配关系秩序混乱所引发的农民负担严重、农业投资下降、发展结构失调等问题长期困挠着人们,研究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成本负担的制度变迁,并探讨改革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剪刀差:弱化与放量
剪刀差机制主要涉及公社、企业和财政三类经济主体与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剪刀差积累机制已经被严重破坏。
1、农业生产与流通体制改革动摇了剪刀差机制基础
为了缩小工农产品交换剪刀差,1979年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随后两年又继续提高了部分农产品收购价,并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1978-1981年间农付产品收购价格年均递增11.5%,远远高于1950-1978年间递增2.8%的速度,有效地改善了工农业产品的比价和农村宏观分配结构的刺激功能。为农村分配领域的全面改革创造了条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只能解决剪刀差量的缩小问题,根本没有改变剪刀差作为分配杠杆的经济机制本身。联产承包变革改变了农村经济的经营主体。农户具有了对各种经济信息作出理性反应的能力。同时,农户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也已经能够直接感受到自己对国家和集体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成本负担的轻重,市场价格的出现更使剪刀差方式暗拿明显化,在以后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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