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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论文] 系统风险主要通过金融系统传递。银行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已逐渐成为主导力量,主要的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已成为国际金融批发市场上的主力,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出现破产或有几个这样的机构同时受到波及,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国际金融业监管史表明,银行业监督和证券业监管的协调与资本标准的统一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 1995年巴林银行的倒闭引起人们对金融市场稳健性和安全性的高度重视。从那时起,这个议题即成为西方七国领导人每年高峰会上讨论的重点,尤其是如何加强监控国际性金融机构的问题。而这要求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通过他们各自的国际组织——巴塞尔银行委员会(Basle Committee)、国际证券委员会(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 IOSCO)及国际保险监管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IAIS)采取一致措施来监控跨国公司。 改变监管方法已成为广泛的共识,但实践证明银行和证券等不同领域的监管者要协调一致还是比较困难的。本文阐述了国际金融监管的原理背景、现状,并探讨未来的发展趋势。 监管的目的 在展开讨论前,先对下面两个问题探讨一番不无裨益。为什么政府监管在金融市场是如此普遍?为什么监管政策对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政府监管金融市场的理由,被广为接受的有三个: 1. 系统安全——确保金融系统以一个安全和稳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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