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分析论文]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规模主要集中在7人制、9人制、11人制上,通常会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统计分析表明,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之间无确定性关系。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比例并不高,统计研究结果证明,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的分离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成员持股数量低、年度报酬低,董事更多地是一种名誉性的职务,服务全体股东的意识不强。 【关键词】董事会 规模 经营绩效 学历结构 年龄结构 一、研究概况 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它是作为股东的代表来进行公司治理,同时是激励和保证经营者对股东履行代理职责的一种职位、人事、组织和制度安排。目前,在董事会中引入一定数量的外部董事已经成为各国公司治理普遍的做法,我国也正在上市公司推动引入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直接影响下,公司治理问题席卷全球。综观世界范围内的公司沿革,公司的内部治理正在经历着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制度变迁。作为一个重要内部控制工具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核心,董事会为公司的权益资本和管理雇佣契约提供了治理上的安全措施。同其亲自参与管理相比,股东将他们的决策控制权赋予其代理人,可以更有效率的控制和监督经理层的决策。近年来,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所进行的公司治理改革也大都将董事会制度的改革置于最重要的地位。 在西方学者中,Lip ton 和Lorsch(1992)较早从理论角度提出应限制董事会规模,虽然董事会的监督能力随着董事数量的增加而提高,但是协调和组织过程的损失将超过董事数量增加所带来的收益,或者说,董事数量增加带来的好处并不能抵消由此引起的决策迟疑或拖拉等问题的成本,因此,他们建议把董事会的规模限制在10人以内,最好8—9人。 Yermack(1996)开创性地对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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