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国际保险论文...
|
| 国际保险论文:首页|保险论文
更多国际保险论文 |
| 社会保障建制与管理 |
广告 |
[国际保险论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涉及住宅、医疗、养老、生育、失业、工伤、下岗等一系列既是社会的又是个人的种种问题被重新提上了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 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哪些弊端势在必改?完善后的社会保障机制将为人们带来怎样的基本利益和权力?国家、企业和个人将履行各自的哪些义务?学者提出问题、阐述对策、为社会保障的建制和管理号脉开方。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始建于50年代初期,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障制度。1986年又在国有企业建立了待业保险制度。截至 1996年底,全国已有 8000多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20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费社会统筹,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100多亿元,支出1000亿元,结余100多亿元,历年累计结余500多亿元。医疗保险制度除试点城市外,全国还有 1800万职工参加了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各级劳动保险机构为300多万失业职工提供了失业救济,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帮助200多万下岗人员和失业者实现了再就业。全国已有206个城市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100多万贫困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便日益暴露出来。 问 题 (一)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负担过重 计划经济下的社会保障支出基本上由国家和企业包揽,以近几年来实行统筹的养老基金和待业基金为例,绝大多数由企业负担, ……
<<<<<全文未完,本文约7575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
|
|
|
|
|
| 投稿人:hfg33 |
点 击:27 |
最后编辑:观林 |
| 国际保险论文 |
注:点击数为会员查看了全文的次数。国际保险论文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