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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资再保险发展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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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已近三年,当初中国政府在申请和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在保险领域内所作的承诺正按时间付诸兑现。再保险业的“狼”来了。经保监会批准,已有三家国际一流的再保险公司(先后有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和综合科隆再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内地筹建分公司。另外,有关法定分保方面的国民限制规定为:“自加入时起,要求就非寿险、个人事故和健康险的基本风险的所有业务向一家指定的中国再保险公司进行20%的分保;加入后1年,分保比例应为15%;加入后2年。分保比例应为10%;加入后3年,分保比例应为5%;加入后4年,不要求任何强制分保。”五年的适应期还剩两年,两年之后中资再保险公司将与外资再保险公司短兵相接、正面交锋,因此剩下的这两年里中资再保险公司应该何去何从?再保险有法定分保和商业分保之分,既然法定分保比例在 2005年底取消之前逐年降低,那么毫无疑问,中资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分保上加强内功修炼,才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取得竞争优势。笔者就中国再保险业的历史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加强中国再保险业发展的一些建议。 一、中国再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进程 1 988年以前,国内只有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由其专营。作为国有保险公司,风险由国家财政兜底,人民币业务一直不办理分保,需要分保的仅仅是涉外业务。随着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保险经营主体的设立,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内开始办理30%(后来颁布的《保险法》将之降为……<<<<<全文未完,本文约5150个汉字,647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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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dfgd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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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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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asd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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