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论文]
技术转移的内涵技术转移,最初是作为解决南北问题的一个重要战略,于1964 年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上提出并讨论的,会议上把国家之间的技术输入与输出统称为技术转移。联合国《国际技术转移行动守则草案》中把“技术转移”定义为“关于制造一项产品,应用一项工艺或提供一项服务的系统知识的转让,但不包括只涉及货物出售或只涉及出租的交易”。
技术是一种智力产品,有不同的载体,既可以存在人们的头脑之中,也可以用书面表达或凝聚在机器设备之中。因此,技术转移可以是软件技术买卖,或者是聘用掌握技术的科技人员,或者购买含有软件技术的机器设备。也就是说该定义明确了技术转移的标的是“软件”技术,而单纯的不带有任何“软件”技术的“硬件”转移不属于“技术转移”的范畴,但该定义并没有对“转移”做出具体的解释。国内外的学者们对“技术转移”作过种种解释,按强调的侧重点不同分为六种观点。
(1)知识诀窍的转移、分配说。这种观点认为,技术转移是技术知识的转移和再分配。如日本小林达也的定义:“从广义上说,技术转移是人类知识资源的再分配”。
(2)技术知识应用说。它把技术转移看作是技术在社会范围内的广泛应用。如弗兰克•晋雷斯博士的定义:“技术转移就是研究成果的社会化,包括其在国内和向国外的推广。”
(3)地域、领域转移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技术转移是地域上的转移和技术所属领域的转移。例如,美国一位学者说“当某一领域中产生的使用的科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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