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督的论文]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对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涉海领域的犯罪将愈演愈烈,直接危及作为海洋大国的中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加之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法学的严重滞后,迫切需要加强海洋刑法学的研究;海洋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国际海上犯罪,其重点在于“国际”、“海上”犯罪,较之一般犯罪在法律适用、行为方式、行为时空等方面存在明显区隔;对于国际条约中所涉及的国际海上犯罪在国内的适用应采取转化的操作模式,可考虑在刑法典中独立设置章节对其进行规定。 【关键词】海洋刑法学 国际海上犯罪 立法设置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浩瀚无边的海洋,蕴藏着极其丰富的各类资源,浩瀚的海水中存在80多种元素,生存着17万余种动物、2.5万余种植物,仅水产品便足以养活300亿人口。自上世纪以来,人类对海洋的开发、利用、研究等活动日益频繁、活跃,伴随海洋开发活动的兴起,涉海领域的犯罪也日益猖獗,涉海领域犯罪活动的多元化和海洋环境的特殊性,要求调整此种犯罪的刑法规范必须与之相适应。 一、海洋刑法学提出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中国有一万八千公里的海岸线,海洋面积有三百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国。但这种海洋大国、海洋强国的意识一直未受国人的重视,根本原因在于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中国的主要利益均通过陆权就可得到,这是科技条件所限和中国地理形势所致:中国西边有喜马拉雅山和昆仑山为天然屏障,东面是大海,在航海出现之前也是天然保护,因此中国古代形成了对“外”防北方、对内控制关中中原为要的陆权理论,这一理论不但被认为在军事上有效,在经济上也未形……
<<<<<全文未完,本文约10827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