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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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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提 要
在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也已出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为坚决、有效彻底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止其蔓延;也为更好地开展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抗制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我国新刑法典增设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一全新的罪名,规定只要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不论是否同时犯有其他具体的犯罪,均已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组织 领导 参加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研究
近年来,各国和国际上有组织犯罪活动不断加剧的趋势持续引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和人民的严重关切和震惊。”其对人类社会具有的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更是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也成为各国各地区司法组织的心头大患。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出抗制黑社会组织犯罪活动的专门法律、条例和条款。如日本的《反暴力集团法》和我国香港地区的《社团条例》等。国际社会也先后缔结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如1986年10月24日通过的《联合国反有组织犯罪框架公约》等。
在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也已出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为坚决、有效彻底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止其蔓延;也为更好地开展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抗制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我国新刑法典增设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一全新的罪名,规定只要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不论是否同时犯有其他具体的犯罪…… <<<<<全文未完,本文约7314个汉字,984个数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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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人:gf6h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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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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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647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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